在上海買房子也需要計算積分,2022年上海買房積分計算器!
賣掉的話購房積分就可以按無房算了,不算社保分基礎分60分可以全拿的
上海新房積分,總分由基礎分和年限分兩部分構成,其中基礎分根據認購對像名下有無房產、五年內是否有購房記錄、家庭結構和戶籍情況計分;年限分根據認購對象的社保繳納月份(計分年限*12)和系數相乘算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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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體如下:
認購對象:根據本市住房限購政策具備本市購房資格的家庭或個人
名下房產:認購申請時,認購對象(及其家庭成員)名下住房套數計算按照住房限購政策規定執行,無房的,+20分;認購對象為滬籍家庭且名下住房為1套的,+5分
要注意的是:
1、認購對象在2021年1月22日(含)后贈與他人的房產,仍計入認購對象名下。自2021年7月24日起,通過贈與方式轉讓住房的,該住房自轉移登記9之日起5年內仍計入贈與人(認購對象)擁有住房套數
2、認購對象承租的公有居住房屋記入認購對象名下住房套數。五年內購房記錄:認購申請時,認購對象(及其家庭成員)名下無房且5年內無購房記錄的,+20分;認購對象為滬籍家庭名下有1套住房且5年內無購房記錄的,+5分;認購對象5年內有購房記錄的,此項不得分
家庭結構:認購申請時,認購對象為夫妻(包括未成年子女),+10分;認購對象為成年未婚或離異、喪偶等個人的(無論是否包括未成年子女),此項不得分
戶籍情況:認購申請時,購房人為本市戶籍的,+10分;購房人為非本市戶籍的(若為本市戶籍、非本市戶籍組成家庭,非本市戶籍的一方單獨為購房人的),此項不得分
認購對象的社保繳納月份與社保繳納系數相乘即為年限分
社保繳納月數是指在本市按月正常繳納,自2003年1月起算,截止到認購起始日前的2個月,以社保聯網反饋數據為準(不包括:農保、居保、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、異地轉入本市、一次性征地補償等)
現退役軍人、博士讀博(博士后進站)期間、鎮保人員、協保人員,通過社保聯網反匿數據無法準確體現其在本市工作(服役、讀博)期間按月正常社保繳費情況,應當由認購對象提供相關佐證資料予以核定其社保月數。涉及此類情況的認購對象需在認購截止日前提供相關佐證資料,未按要求提供的,均以社保聯網反饋數據為準,不受理異議申請
認購對象若為家庭的,按其中社保繳納月數最高的1名成員計算;認購對象包括兩個及以上家庭的,按其中社保繳納月數較低的家庭計算。社保繳納系數區間為0.1--0.24分/月,按上市項目產品類型、結構確定
總分=基礎分+年限分
認購對象包括兩個及以上家庭的,按其中總分(基礎分+年限分)較低的家庭計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