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早上發現本來滿社?;鶖档纳绫=鸨粶p了一半,導致后果是落戶可能無法成功,上月底提交的,本月初通過初審后面還要復審
本月初最后一次修改資料顯示隨遷人員(落戶申請人的妻子)工作經歷與所得稅繳納時間不同,隨遷人表示需要審查一下個人所得稅繳納情況,從得知到查好個稅用了一個小時的時間,隨遷人其實對這塊很懵,以前公司交沒交也不清楚,電話打到以前公司人事,打到國稅局各種詢問。(重點)公司人事在這查詢一小時的前十分鐘里沒有經過允許的情況下,私自改動了隨遷人的工作經歷,上傳并提交。
初審核通過,好也不好,其實我們并沒有著急落戶,小夫妻不在落戶地買房,也不要孩子。落戶與否其實對我們并沒有很大的意義,只不過能落就落一下,畢竟想要在這個城市長久發展,有戶口總是好的。
這之后會有相關工作人員審查全部資料,都沒問題才會下發調檔函,檔案審核通過之后才會下發紅頭批復,允許落戶。
在初審核通過后的第二周周四,申請人發現自己的社?;鶖当徽{到原有的一半,遠沒有達到落戶的標準基數
為啥打斷